江西大学生贩卖“翻墙”软件被判刑 法院:看综艺查资料也违法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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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中级法院近日在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介绍一宗大学生贩卖“翻墙”软件牟利的案件。
但文章同时提到,只是“翻墙”观看综艺节目、浏览网页、查找资料,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文章指出,案发在2019年4月,赣州一名大学生曹某搭建2个网站,提供“翻墙”软件下载,同时租用并配置境外伺服器建立节点,将连接节点所需伺服器地址、密码等资料,以订阅链接的形式配套出售。截至查获时,曹某共计出售卖“翻墙”工具2273人次,非法获利64116.97元(人民币.下同)。
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以牟利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文章随后更表示,“只是‘翻墙’看看综艺节目也违法吗?浏览网页、查本资料也违法吗?是的”。文章称,互联网已经渗透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墙”外存在大量不良资料、违法内容,“请大家依法依规上网,拒绝有害信息,不做‘翻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