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勇救落水少女致伤残 为法律程序将少女告上法庭索赔偿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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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的村民乔应刚前年勇救一名13岁少女后致10级伤残,当时少女不慎跌入正在施工中高速公路旁边的一个水塘。及至今年7月,乔勇刚在律师的协助下,将涉事一方告上法庭,被告包括施工方及获救少女。
不过,事实上将获救少女列为被告只是法律程序所需,少女家人亦称对乔勇刚的起诉表示理解及支持。最终,乔应刚获施工方一次性补助19万元(人民币.下同)。
事发在2018年3月,该名少女在观察油菜花寻找作文素材时,不慎跌入施工中高速公路旁边的一个水塘。正在地盘工作的乔应刚,听到呼救声毫不犹豫4米高处跳下去救人。事后乔应脚踝骨折,须花费6万元在医院接受治疗,并被判定为10级伤残。
据当地传媒报道,尽管后来乔应刚被当地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获奖励1.5万元,但他在医院治疗期间已花光积蓄。乔应刚是家庭经济支柱,家中还有老人及孩子。无奈残疾令乔应刚不能做粗重工作,只能在一间公司当仓库管理员,经济十分拮据。
当地一间律师事务所得悉乔应刚的遭遇后,决定为其提供免费援助。经前往救人现场查勘,律师发现施工方没有及时排除所在高速公路范围内的潜在危险,存在一定安全疏忽,最终导致乔应刚受伤。同时,当地居委会也出具证明,证实是施工方遗留的水塘导致少女溺水。
乔应刚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款,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将少女列为被告。乔应刚表示,事前已与少女家人沟通,明确不会要求任何赔偿。少女家人亦表示非常感谢乔应刚的救人之举,对其起诉表示理解并支持。最终在上周四(16日),经双方调解,施工方最终一次性补助乔应刚19万元。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