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被代言”卖养生锅 二审维持判赔210万人民币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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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国作家莫言早前称其“被代言”养生锅,将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玉瓷公司)告上法庭。
陆媒《新京报》12月31日(周二)报道指,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被告深圳玉瓷公司虚构莫言为其产品代言的事实具有明显恶意,对莫言的社会形象造成较大损害,判决其赔偿210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早前报道,事缘自2018年底起,内地网上出现大量与莫言有关的陶瓷产品广告代言影片及图文,例如有影片声称莫言在家中用过“玉瓷科技”的纯陶瓷养生锅后,给予极高评价,更邀请该公司创办人董震雷到家中作客,“为其题词,以战友相称,聊文学、聊陶瓷”。但莫言与董震雷素不相识,后者之所以会有与莫言的合照及书法题词,只因莫言曾经受朋友所托帮忙“还人情”,未料却遭人利用侵权牟利。

2019年5月底,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深圳玉瓷公司未经莫言许可使用其姓名与形象进行商业宣传,制造莫言为其产品代言的广告形象,侵犯莫言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判令深圳玉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案相关侵权讯息,同时要在报章上刊登致歉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莫言财产损失20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深圳玉瓷公司其后提出上诉,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2019年12月29日,原告方收到了此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莫言为我国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著名作家、文学家,且莫言对自身形象、名誉十分珍视,在商业代言方面非常谨慎,深圳玉瓷公司虚构莫言为其产品代言的事实具有明显恶意,对莫言的社会形象造成较大损害。最终,法院驳回深圳玉瓷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莫言的代理律师刘汝忠表示,莫言本人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