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网游直播侵权第一案维持原判 网易要求1亿赔偿只得2千万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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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公司旗下的“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直播侵权纠纷案,被业界称为“网游直播侵权第一案”,是内地第一宗游戏厂商在诉讼中向直播者主张游戏画面权利的案件。
周四(26日),案件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网易要求侵权方赔偿1亿元(人民币.下同)未获支持,最终获赔金额为2千万元。

《梦幻西游》是网易公司旗下的一款网络游戏。(网上图片)

案件可追溯到数年前,网易公司发现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YY游戏直播网站等平台,直播、录播、转播“梦幻西游2”游戏内容,认为其构成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经交涉未果,网易于2014年11月24日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1亿元等。

网易公司当时诉称,涉案电子游戏属计算机软件作品,游戏运行过程呈现的人物、场景、道具属美术作品,游戏过程中的音乐属音乐作品,游戏的剧情设计、解读说明、活动方案属文字作品,游戏运行过程呈现的连续画面属以类似摄制电影创作方法创作的作品,被告窃取其原创成果,损害其合法权利。

华多公司则辩称,网易公司非权利人,涉案电子游戏的直播画面是玩家游戏时即时操控所得,不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任何一种作品类型;且游戏直播是在网络环境下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的方式,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个人合理使用行为。

内地游戏直播行业火热,受到年轻人追捧。(网上图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华多公司在其网络平台上开设直播窗口、组织主播人员进行涉案电子游戏直播,侵害了网易公司对其游戏画面作为类电影作品之著作权,判决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网易2千万元损失等。停止侵权具体为停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电子游戏“梦幻西游”或“梦幻西游2”的游戏画面。

不过一审宣判后,网易公司、华多公司均提起上诉。其中网易上诉主张,一审判赔数额过低,其诉请1亿元赔偿额应予全部支持,并请求判令华多公司在网易、YY直播官网等网站首页发布道歉声明,消除影响等。华多公司则上诉请求改判驳回网易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庭审现场。(中国庭审公开网)

在12月26日的二审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惟广东高院经审理后认为,网络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整体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获得著作权法保护,被诉游戏直播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权利限制情形,不能认定为合理使用行为。华多公司未经许可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涉案游戏,并从直播业务中抽成获利,并非单纯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直接侵害了网易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利,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网易要求华多公司赔礼道歉的理据不足,不予支持。

关于本案赔偿金额,广东高院认为,一审法院最终酌定的2千万元赔偿数额无明显不当,因此予以维持。

二审结束后,网易同日发表声明称,判决将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产生深远的意义,推动中国游戏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声明同时强调,网易将继续对全线直播平台保持开放合作。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