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商人出资200万买凶杀人:被转手4次剩10万 6参与者获刑

撰文: 姜庚宇
出版:更新:

广西地产商老板覃佑辉6年前出资200万元(人民币,下同)买凶暗杀与他产生官司纠纷的商人魏某,岂料该笔“暗杀生意”前后被易手4次,先后涉及5名“杀手”,最后一名杀手竟仅被承诺10万元报酬,而由于他思虑后发觉报酬太少不划算,主动联络魏某,要求其配合演戏拍照,再骗取报酬。
2014年8月,魏某选择向警方报案,其后,涉案6人依次被捕或自首。时隔5年多,广西南宁中院今天(17日)上午对涉案6人犯故意杀人罪抗诉案进行终审宣判,6人均被判刑。

当地传媒曾对此案作出详尽报道。(网上图片)

事缘2012年8月,商人覃佑辉投资参股两间公司;2013年,魏某因合作纠纷对该两间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同年10月,覃佑辉因担心自己的投资亏损,出资200万元买凶暗杀魏某。

其后,这笔“暗杀生意”被转手4次,先后涉及5名“杀手”——奚广安、莫天祥、杨康生、杨广生和凌显四。层层雇佣之下,暗杀酬金从200万元先后减少到100万元、27万元、20万元、10万元。而凌显四接到任务后,方才醒悟10万元酬金太少,一旦败露要赔上人生不划算,于是想到找魏某坦白,要求后者配合伪造现场,再把10万元酬金骗到手。

2014年4月28日,凌显四邀约魏某见面,向其告知暗杀计划,并让他配合拍摄一张手被反绑的照片,称用于向上交差,又要求其去外地避风头。3个多月后,魏某向南宁警方报案。及后,6人先后被捕或自首,其中漆为四被检方认定“没有具体犯罪情节”而未被起诉。

6名被告终审皆被判刑。图为庭审现场。(南国早报)

一审曾判决5被告无罪

2016年4月,南宁青秀区法院一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覃佑辉、奚广安、莫天祥、杨康生、杨广生5人无罪。翌月,魏某向青秀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同年底,南宁市中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8年5月3日,案件在青秀区法院重审开庭。此时,涉案6人已释放近两年。6名被告人轮流受审时一致翻供,并临时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法庭宣布延期审理。

2019年10月17日上午,广西南宁中院对6人犯故意杀人罪抗诉案进行终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覃佑辉有期徒刑5年,奚广安有期徒刑3年半,杨康生、杨广生有期徒刑3年3个月,莫天祥有期徒刑3年,凌显四有期徒刑2年7个月。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