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女律师任“套路贷”公司法律顾问 被认定为“恶势力”遭起诉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36岁女律师林小青,近日因涉嫌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遭青海西宁市检察院起诉,原因是她为一家涉嫌放“套路贷”的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被认定为“恶势力”的成员之一。
本案在内地律师界引起广泛回响,争议点在于如何界定律师执业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边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甚至派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到现场旁听,了解案件审理过程。
西宁城中区人民检察院11日通报,4月9日至10日,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以魏姓、宋姓为首的1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套路贷”犯罪一案,在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自2017年5月以来,魏姓、宋姓等被告成立“青海合创汇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合创汇公司),非法从事汽车抵押贷款业务,采用欺骗、恐吓、威胁、滋扰纠缠、诉讼等手段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被害人463人,违法所得7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36岁的林小青在本案中被列为第7被告人,被控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在两天庭审中,16名被告认罪,只有林小青不认罪。
一开始以低利息为圈套,引诱对方“入局”借贷后,以各种手段迫使借款人归还高利息,甚至抵押房产还债,在内地属违法的诈骗行为。
当事人回应:相信法律公平公正 期待公平判决
资料显示,2017年7月,林小青被合创汇公司聘请为法律顾问。检方指控,她作为该公司法律顾问,透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林小青亦曾3次保释因追债而与人斗殴的公司人员,应该认识到高额索要利息等是违法行为,也明知公司在催收款项中会有打架斗殴的违法行为。而林小青的法律顾问的名牌摆放在青海合创公司,“对员工和客户心理产生影响作用,间接帮助黑恶势力”。
检方又指,林小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通过诉讼勒索被害人且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小青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她向传媒表示,因为案件现在还在审理阶段,关于案件的具体内容还不太方便过多介绍,不过此时此刻仍然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期待法院的公正判决。
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最多是执业行为中不谨慎
本案在内地律师界引起广泛回响,争议点在于如何界定律师执业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边界。为林小青辩护的《辩护意见书》认为,林小青是被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到合创汇公司提供服务,没有参与组织化、系统化的犯罪行为,仅针对个别债务纠纷的证据进行起诉。而且,林小青曾劝阻公司一些不合法行为,尽到了律师的责任。
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委派到现场旁听的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也在网上撰文称,林小青的行为并未触及刑法,“最多是执业行为中的不谨慎,可能连违法的程度都达不到”又反问道:“我不知道公诉人对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了解多少?我也不知道检察机关是如何界定律师执业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边界的?当律师的服务行为按照行政规定、行业规范都不能责难的情况下,又如何成立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