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中央点名打击套路贷、软暴力 扫黑除恶是杀鸡用牛刀?
在4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四份有关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文件,个中指示涵盖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套路贷刑事案件、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涉及施行软暴力的刑事案件。官媒《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公众号“侠客岛”对此作如下解读:“既是精准办案、依法严惩之需,也是回应社会关切之举。”不过是次中央特意挑出“套路贷”和“软暴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则引起外界不解,甚至以为针对特定犯罪手法作高层指示,有小题大做之嫌。
微观管理式指示相当罕见
在这四份文件当中,最有趣的是有关界定和惩治“套路贷”和“软暴力”的指引。一般而言,中央层级的文件是提纲挈领式的指示,拟定方针大多偏向宽泛而有弹性,再由下级机构根据其核心思想,按地方实日况及现行框架制定实施办法,以期顺利推行政策。相比之下,这次中央机关不只公布政策方向,兼且还具体列明个别行为和犯案手法,这种微观管理式指示相当罕见。
以“软暴力”为例,中央文件的界定包括“行为影响”的一面,如“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以及“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在这类较为常见的界定之下,该份中央文件更细化至“具体行为”一面,如“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等等,又为防黑恶势力钻空子,行文中强调“包括但不限于”这些不法行为。
扫黑除恶不是单纯促进社会治安
所谓“微观管理”,就是决策层穿过官僚系统各级科层,就具体而微的事项精准指导前线人员。中共扫黑除恶走到微观管理这一步,可见负责的中央机关一方面已判断“套路贷”和“软暴力”已是全国现象,在各地都有较为一致的运作模式,因此可以精准拟定详细定义,毋须各地另行各自定立规条。另一方面,负责的中央机关认为“套路贷”之作为犯案手法,“软暴力”之作为犯案类别,严重程度已经到了不得不由最高层面出手整治的地步。
有论者会质疑,由中央直接指示打击“套路贷”和“软暴力”,是否杀鸡用牛刀?又是否有过度聚焦而顾此失彼的风险?从中共角度看,这种批评本身就是一种过度聚焦,扫黑除恶不是单纯促进社会治安,而是改革“基层治理”政治难题的其中一环,现正进入白热化阶段,因此有必要从中央层面暂时推行“微观管理”政策,铁锤打落每一个细节,致令黑恶势力没角落可逃。
顺藤摸瓜的识别手段
回顾扫黑除恶的历史脉络,源于2012年十八大后展开大规模反腐,高层大老虎相继落马,之后中共拟定“制度化反腐”并延伸铁腕至地方组织“老虎苍蝇一起打”,基层机关亦能感受其威力。在此过程中,中共不只要打掉贪官,更是针对地方“官黑勾结”的腐化治理结构,发动强力攻势以连根拔起,然而任何攻势都需要一个突破口,一个著力处。
在扫黑除恶三年计划中,去年攻势的突破口落在干部队伍身上,中共展开“打掉保护伞”行动,先从党内剔除“官黑勾结”坏份子,而这一年突破口大概就落在“套路贷”和“软暴力”两大范畴。单从社会治安角度看,这类犯案手法早有法规可依律严惩,再由中央点明分类俨如小题大做,但如果仔细从宏观政治角度看,就可知道这只是顺藤摸瓜的识别手段,由最为普遍犯罪行为进而锁定黑恶势力,以提高收网效率。
整体而言,扫黑除恶目前仍止于“破”的阶段,主要在瓦解官黑关系,而“立”的那一面则有待改善基层干部质素,完善机构选才办法,才能收得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