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县官醉驾撞死人免刑责 省检察院认定处罚过轻责成纠正原判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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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定西陇西县一名工商局干部前年醉驾撞死人,惟县法院虽被判犯交通肇事罪,但却免予刑事处罚。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原文武更称“如果判刑,他就会丢掉工作”。事件引起舆论哗然,被质疑是官官相卫。陇西法院在上周回应指已启动专案评查,甘肃省检察院其后在周六(2日)通报,认定有关的处罚“明显过轻”,责成要依法纠正原判错误。“陇西县人民法院”今天通报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

事缘在陇西县纪纪监委在上周对外通报11宗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中,工商局干部毛志尧在2017年的醉驾并当场撞死一名正在打扫卫生的清道夫。当时毛志尧最高车速达55公里,惟现场限速为40公里,故除醉酒驾驶外,亦属超速驾驶。

毛志尧当时体内酒精浓度严重超标,属醉酒驾驶。(影片截图)
法院认定毛志尧可从轻处罚至免予刑责。(影片截图)

但古怪的是,毛志尧被刑事拘留,县公安局以危险驾驶罪向县检察院提请批捕后,却被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及后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再被认定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原文武解释,毛志尧有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加上与死者家属达成80万元(人民币.下同)赔偿协议及死者家属恳请不要追究,故决定不起诉。

原文武解释不判刑的原因时称“如果判刑,他就会丢掉工作”,引起舆论哗然。(影片截图)

案件报送定西市检察院后,立即批覆不起诉不当,指定要起诉。及至2017年12月14日,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毛志尧犯交通肇事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省检察院在通报中指对今次事件高度关注,经阅卷审查及研判案件事实、证据、具体情节及判决后,认定毛志尧的一审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明显过轻,责成定西市检察院向同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纠正原判错误。另一方面,通报指有关检察官的言论不当及错误,责令县检察院及承办检察官作出深刻检讨,认真整改,并就此深表歉意。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