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及北京后】处理“僵尸企业” 上海下月1日成立破产法庭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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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院长刘晓云在周二(29日)透露,上海将于下月1日揭牌成立继深圳及北京后全国第三间破产法庭,以处理“僵尸企业”的问题。

上海第十五届人大第二会议在当天专题审议“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席间有来自商界的人大代表诸正伟提问“既然有‘僵尸企业’,我们的法院为甚么不能开一个破产法庭?”

诸正伟表示,事实上很多已破产但仍未注销的公司,最终会变成“僵尸企业”是受现时制度所限。例如某公司的资产里有汽车,但负责人无法把汽车转移到另外一间公司,结果“资产转不走,企业清理不掉,就成了一个‘僵尸企业’”。诸正伟建议,如果两个公司的资产同属一个法人化表,应允许资产转移,甚至要更进一步设立破产法庭,让技术亦能透过法律剥离保留。

刘晓云透露,上海将在下月1日起成立全国第三间破产法庭。(视觉中国)

刘晓云即场回应指,上海现有的法律系统暂未有专门的破产法庭,但在上海第三中级法院和铁路法院均设有破产示范庭,并会在下月1日起正式成立破产法庭。刘晓云又表示,在破产审判方面,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加强相关工作,已批准北京、深圳、上海三地成立破产法庭,上海的则会将现时的铁路法院建设成为破产法院。

属全国首间的深圳破产法庭在月初成立。(网上图片)
北京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澎湃新闻)

据此前报道,深圳在1月14日正式揭牌成立全国首间独立运作的破产法庭深圳破产法庭。北京破产法庭则是在周三(30日)揭牌,管辖范围包括审理市辖区内市级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强制清算、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等。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