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乘客要求被殴打近20拳 大连的士司机开车撞死对方
在辽宁大连,一名乘客酒后乘坐的士,要求司机违规转弯被拒,一气之下连打对方连20拳。该乘客下车后,的士司机逆行尾随打人乘客,之后加速将该乘客撞倒致死。
事件发生于去年(2017年)12月2日晚,46岁的工地长孙某和多名工友在烧烤店吃饭并喝了不少酒。之后,孙某和工友辛某乘的士回宿舍,行驶到一座桥下时,孙某让的士司机向右转弯,司机却以违规为由拒绝,坚持向左转弯。坐在司机旁边位置的孙某对此不满,先朝司机面部挥拳,又连打对方近20拳。
辛某见孙某情绪激动,出手制止并将他拉下车。但两人下车后,孙某还狠踢的士车门。辛某落车后找地方小解,回头却发现孙某已被的士逆行撞倒,司机事后马上开车逃去。经警方鉴定,孙某被撞倒后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被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翌日(3日),朱姓的士司机被捕并遭到刑事拘留。据他自述,他当时开车远离两人并报警,看到两人走远后又逆行驶向他们,“这时副驾驶的那个男的好像弯腰捡了什么东西要过来打我,我当时想吓唬吓唬他,另外也怕挨打,就条件反射赶紧低著头向右打轮踩油门加速往前开,但没想到把他撞倒了。”
近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对朱某提起公诉。朱某辩称,其没有故意撞人,是死者要来打他时,他开车向右躲避导致对方死亡。法院审理则认为,朱某驾车撞击他人身体,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且致一人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健康权,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
法院又指,孙某及其同行人员要求朱某违法行车未果,继而孙某殴打朱某,其对案发有一定责任,法院在对朱某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朱某刑事责任,刑期有待宣判,同时判决朱某赔偿死者家属4万余元人民币。
事件传到网上后引起不少网民讨论,有人认为司机做得太过火,亦有人觉得死者活该:
我就说一句,死的好。
虽然司机太过了,但是还是有点好爽的情绪。
太暴躁了吧。
这种人就应该撞死。
支持轻判!那个被撞死的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