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骑士遇袭反击遭拘 江苏检察院:正当防卫难界定 跑为上策
昨(29)日,江苏昆山市一名驾驶宝马的司机刘某持刀袭击一名电动车骑士不成,反遭斩死。相关视频在网上流传,不少网民都认为电动车骑士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不过,当晚有另一段监控视频流出,显示该电动车骑士追斩司机,有意见指电动车骑士行为可能已经远超正当防卫界限。
江苏检察院当晚发文称,大多数正当防卫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所以民众遭遇暴力对待时,“最正确的姿势就是跑”。官方机构居然发文章“劝逃”,引起网民哗然。
网上曝光另一个角度拍摄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宝马司机刘某多次用刀斩向电动车骑士于某,然后刘某长刀掉落地上,于某拾起进行反击,而刘某逃跑到绿化带,于某追上继续斩。
虽然大多数网民对于于某表示同情,认为于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过也有人指出,刘某逃跑后,于某追上刘某再斩人,这已经不属于自我防卫,有故意伤害的嫌疑。
亦有网民认为刘某是用刀背斩向于某,认为刘某可能不是真斩人,只是想吓下于某,不过该说法未经证实。
江苏检察院则在微博发文称,分析了国内100份以“正当防卫”要求轻判的刑事判决书,仅有4份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其他20份为防卫过当,76份为故意伤害罪。江苏检察院告诫民众在法治社会“以暴制暴”不被允许,提醒民众当有人刀斩你时,你并不能理直气壮地回击,最正确的方案是“跑”。
对于官方宣称“跑”才是遭遇暴力对待唯一出路,不少网民表示难以接受,“逃跑也算防卫?”有网民表示如果不幸有匪徒袭击你,你只能选择被斩死或者逃跑;亦有网民哀叹,现行中国法律不近人情。
稍晚些时候,江苏检察院删除了这条博文。
事实上,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案件被告提出正当防卫,得到法院承认的情况确实相当少见,中国法院认定正当防卫的门槛很高。
中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见于刑法第 20 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有专家指出,目前在中国,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多项条件,如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当中、防卫人要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等等。而满足“正在进行”、“必要限度”条件并不容易,这就导致在实践中,进行防卫者的行为极难构成正当防卫。
如 2017年山东于欢辱母杀人案,一审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审判处无期徒刑,引发巨大争议。二审依然认定防卫过当,徒刑减为五年。
网民热评:
“跑叫正当防卫?那叫逃命好吧。”
“只准许挨砍,不能还手!否则就会过失杀人,防卫过当!”
“不能让你有反抗精神,你懂的。”
“和谐社会,不能有暴力倾向的,中央的良苦用心让我感动了。”
“按照这个逻辑,中美贸易战,中国就不应该还手,还手就不是正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