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足疗店罚业绩最差者趴地爬100米 员工斥是人格侮辱
撰文: 潘翠怡
出版:更新:
贵州遵义李小姐在一家足疗店上班。近日,李小姐反映足疗店对未完成业绩的员工进行惩罚,不仅要生吃苦瓜,还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地上爬行一百米。李小姐认为是对她人格侮辱。
李小姐最近在遵义市澳门路一家足疗店上班,上班15天后,由于所在的小组是店内业绩最差的小组,在成绩公布后,小组成员受到了这家足疗店经理的处罚。李小姐说:“最差的一组没有完成业绩要求,罚吃苦瓜。”
李小姐同同事站成一排吃苦瓜,每人要吃一条苦瓜。李小姐表示本身有胃病,吃了一口后,实在难以下咽,幸好同组男同事帮她吃了剩下的苦瓜。不过令她没想到是吃完苦瓜后,更难堪的处罚来了。
李小姐和组员趴在地上,组长在最前面领头,后排人员必须抱著前面队员的大腿,用手肘在地上匍匐前进。女生们穿著短裙高跟鞋爬行看起来并不轻松,对刚生完小孩的李小姐来说更是十分痛苦。她表示,吃了苦瓜之后胃就特别特别痛,但是看到经理给她组长踢了一脚后,就害怕的不敢反抗。
店长:吃苦瓜是企业文化
事情发生后,李小姐认为惩罚带有侮辱性是不能接受,并且辞去职位。李小姐向记者表示想为自己讨个说法,希望惩罚他们的经理可以对小组所有成员说一声对不起。
足疗店店长表示开店三年多,吃苦瓜来是企业文化。他们认为业绩不达标的员工,吃了苦瓜后会更努力工作,因此一直在坚持这么做。店长还说,如果员工不想在地上爬行,那就不当最后一名。而对于给李小姐造成的伤害,店长则表示很抱歉,同时也强调他们不是以伤害员工自尊心为处罚目的。
有内地律师认为,足疗店根据规章制定对业绩差的员工进行处罚,只要对员工人身没有伤害,也算一种激励行为。但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劳动者吃苦瓜,或者在地上爬等行为,无疑是对劳动者的体罚或侮辱,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权。
(贵州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