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死一只鸡勒索180万 广东陆丰村霸判监12年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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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陆丰市一名村霸横行乡里,不仅私藏军火,又曾以路过车辆碾压死一只鸡为由,向车主勒索180万元人民币;当地水政支队到他的居住地执法时,又使用烟花炮攻击执法队员。
昨日(8月20日),广东省陆丰市法院对这名村霸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广东省陆丰市一名村霸横行乡里,涉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中国新闻网)

据报道,2015年至2017年间,涉案的陈金朝在陆丰市湖东镇下埔村内横行乡里,多次作案并致人受伤。2015年9月,陈金朝伙同他人,持自制斧头打砸一辆经过村口的计程车,殴打车内乘客。之后,陈金朝以路过车辆碾压死一只鸡为由,向车主勒索180万元,又持仿六四式手枪和手榴弹威胁车主。

在2017年7月,陈某带领湖东镇政府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到村里确认被陈金朝霸占、破坏的耕地时,陈金朝手持花锄将陈某等2人殴打致伤;在2017年8月,陆丰市水政支队到陈金朝居住地制止其抽沙破坏行为时,陈金朝使用烟花炮攻击执法队员,迫使对方撤离,并毁坏附近监控设备。

2017年11月,公安对陈金朝进行执法行动时,陈金朝手持猎枪与民警对峙,并无视民警对其鸣枪示警和劝降而逃跑拒捕。在拘捕过程中,民警开枪将其击伤并捉拿归案。事后,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查获枪支、手雷、子弹若干。在此之前,公安先后多次在陈金朝住所缴获仿六四式手枪、猎枪、手雷、子弹等违禁品。

法院审理认为,陈金朝作为一名典型村霸,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当地社会生活秩序,应予以严惩,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