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报章吁严格保护“扫黑除恶”举报者 资料保护问题曾引关注
《中国纪检监察报》今日(20日)刊文,称人民群众的参与对“扫黑除恶”很重要,但呼吁他们举报黑恶势力的同时,官方也需要严格落实保护举报人、证人的各项措施,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文章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开以来,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群众的支持可谓功不可没。许多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被打掉,与群众提供线索、积极举报、鼎力支持密不可分。各地各部门也出台不少政策,旨在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例如提供有奖举报、网上举报平台等。
文章强调,群众是黑恶势力的受害者,也是知情者,掌握著涉黑涉恶的“活情况”。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支持扫黑除恶,需要更多“实招”,比如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及时通报有关案情,公开曝光更多“典型案例”,才能更好地让大众知道执纪执法是否公正严明,并能为有关方面提供新的线索。同时,也要严格落实保护举报人、证人的各项措施,让敢于揭发检举、勇于指认作证的群众没有后顾之忧。
广东公开奖励举报者曾惹质疑
据了解,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8月16日主持召开的“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曾提出“十个问题”,其中一项正是“有些地方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不敢举报黑恶势力”。会议称,破解此问题的方法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加大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等。
目前,河南、广东、青海等地均已出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制度,但举报者的资料保障问题曾起引关注。虽然相关的“举报奖励办法”均提及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身份资料、举报线索和奖励数额等严格保密,但实行上却不时闹出笑话。
比如今年7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省内近期扫黑除恶的成果,并在会上向3名举报有功的民众公开颁发合共5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3人为免身份曝光,只能带上熊猫头套领奖。当时就有网民质疑,奖金私下发放就好,公开领奖只会让他们有被报复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