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黄金屋】南昌图书馆长虚构购书纪录 贪99万元买邮票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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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正义网”7月19日报道,南昌市西湖区图书馆原馆长余江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家资金262.76万元人民币,被当地法院裁定贪污罪成,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下同)。
这位图书馆馆长擅钻营财路,捞钱手法层出不穷,包括截留图书馆老馆租金不入帐、虚构图书或办公用品采购、虚构维修改造或宣传活动项目等,并串同会计另设假“小金库”帐本,撕毁和隐藏证据。
2007年搬迁后,图书馆旧址原本交由西湖区文化馆代为出租,再转交租金予图书馆。余江华担任馆长之后,成功取回旧址管理权,然而放租后馆方始终未与对方签合同,从2012年到2016年的5年间,帐面收入更只有不到2万元。后来查明原来余江华私下收取租金22.2万元,除部份入帐和发放员工福利,自己私吞了其余17万余元。
伪造多个上级单位公章及文件
余江华亦经常乘采购图书之机,从中渔利。如于2014年5月,馆方在南昌某书店,实际购书金额为11万元。余江华借机联系书店,以选择其为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为由,通过签订网上合同,让对方为他开出一张大额购书发票,从中套取了16.56万元。他还特意嘱咐书店负责人以现金交付,同时以准备搬迁而不便把书上架为由,未有办理购书入库登记手续。
报道称自2014年起,余江华施展同样手法10次,共套取西湖区图书馆99万余元,均被其投入邮票市场。
此外办案人员在余江华使用的电脑中,发现了大量电子版的单位公章,包括江西省文化厅和西湖区宣传部的印章,以供其伪造上级单位文件以捞油水。如于2014年,余江华在网上下载“参考文本”,改头换面为图书馆官方文件,再剪接上宣传部文件盖章,用来讹称举办活动,从而向财务报帐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