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规:女子怀孕不满3个月可休保胎假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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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依照《规定》,凡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确需保胎休息的,可以休“保胎假”。

据介绍,该规章共有24条规定,主要就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落实劳动禁忌规定、细化劳动保护措施、强化防止性骚扰和卫生保健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等五个方面做出规定。

按《规定》,在国家规定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的基础上,江苏还增加已婚待孕期、更年期的保护;《规定》还专门提出了职场防止性骚扰的具体措施。

保胎假是指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情况下,可享有的有薪假,不过目前内地关于保胎假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