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音乐人林海指控门店侵权 海底捞致歉:已经停播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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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6月13日报道,6月8日,内地音乐人林海在微博发帖,指控知名火锅品牌“海底捞”侵犯其著作权。次日(6月9日),林海再次发表《关于海底捞无视我方请求不做任何回应的声明》,称屡次找海底捞要求停止播放、停止侵权行为,了无结果之余还遭遇反复搪塞。近日,林海将海底捞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此案。
6月11日,海底捞表示从6月8日起曾尝试联系林海,但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6月13日下午,海底捞发表致歉声明,指旗下门店已停播林海作品。

内地音乐人林海。(网上图片)

《成都商报》称,据林海起诉书所见,指控海底捞未经许可,将其创作的《踏古》、《琵琶语》、《对歌》、《黛玉传》、《天龙八部241柔情4》等在门店循环播放,侵犯其署名权、复制权、表演权等在内的著作权,导致其巨额经济损失。6月11日,海底捞委托律师领取应诉文件。

海底捞:此前双方均表达续约意愿

海底捞透露,此前曾与林海签订《林海先生作品授权协定》,约定授权期限为2015年11月19日到2017年11月18日。授权期满后,双方均表达有继续合作的意愿,海底捞代表称:“我们相信林海先生这次起诉,是因对续约洽商未获最终结果前的作品使用行为而提起的。”

6月13日下午,海底捞发表声明,承认在授权到期后继续使用林海作品,实属失误。海底捞已在6月8日指示门店,停止播放林海的音乐作品:“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尊重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著作权的权利,并执行法院的审理结果,林海老师,您看这样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