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走11岁乡村女童回家欲当新抱 云南母子拐骗儿童罪成获刑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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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来自云南的妇人杨某在贵州某村遇见11岁女童小张后,提出将她带回老家嫁给其儿子。杨某遭对方父亲拒绝后,竟趁小张独留在家时私自将她带走,并让儿子将她带回云南家中。杨某与儿子因拐骗儿童罪成,分别被判囚2年和7个月。

据刑事裁定书载明,杨某和1997年出生的儿子张某均是云南曲靖市人。2023年2月,杨某在贵州六盘水市某村遇见年满11周岁的女童小张,便提出将她带回云南嫁给其儿子张某。

杨某向张父提出将小张嫁给其儿子,对方直接拒绝。2023年2月14日,杨某联系儿子;2天后,张某抵达六盘水市。杨某趁小张独自在家无人看护,私自将她带走,并让儿子将女方带回云南家中。

截至案发,小张已在张某家中居住4天。2023年2月20日,杨某被警方拘捕归案;2月24日,张某经警方电话通知到案,母子两人均被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15日,六盘水水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拐骗儿童罪,分别判处杨某、张某有期徒刑2年和7个月。母子均提起上诉,但二审期间,杨某又自愿撤回上诉。

二审查明,杨某与张某拐骗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脱离家庭的犯罪事实清楚。对于张某提出的被害人11周岁认定错误,经查,小张出生于2011年4月,2023年2月案发时已满11周岁,未满12周岁,原审认定年龄正确。

2024年3月7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准许杨某撤回上诉,驳回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