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放宽政府工程及私人发展项目建筑规约期限 最多半年
撰文: 李彤
出版:更新:
发展局今日(14日)公布,考虑到第五波疫情对发展及建造业界的影响,决定延长政府工程合约工期及私人发展项目于地契内的建筑规约期限,最多六个月。
政府工程合约及地契一般载有条款订明完工期限,以确保项目准时完成。若出现延误,工程承建商或地契承租人须申请延期及可能须支付赔偿金或补地价。
有鉴于第五波疫情对业界造成重大影响,发展局宣布,所有在施工阶段的政府工程合约,会以弹性方式处理承建商因这波疫情影响而提出的延长工期事宜,授予最多六个月的额外工期;其次,所有截至今日尚未履行建筑规约的地契,其原有规约期限可免补地价延期最多六个月。
发展局发言人指,感谢业界一直积极支持抗疫工作,亦理解这波疫情为业界带来的营运困难。上述措施旨在为业内各专业及各承建商及早提供确定性,以减低现有的合约工期和建筑规约期限可能对他们造成的困扰和压力。上述措施可提供额外缓冲,让业界和负责审批的政府部门有更大空间应对疫情及参与抗疫工作。
局方续指,期望获延期的承建商及地契承租人合情合理地处理他们与其他合约方的期限事宜,让各个环节的持分者也能受惠于政府的延期措施。
而对于那些不受地契建筑规约期限约束的发展项目 (例如无须修订地契的重建项目),局方呼吁业界在这艰难时期,以体恤的态度弹性处理相关的合约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