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任期削权力 韩国修宪可脱离“帝王跛脚式总统”吗?

撰文: 欧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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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周四(22日)公布修宪案,重点提出将总统任期改为4年两任制。但除了修改总统任期以外,还有更多的其他内容吗?若把这次韩国修宪定下主题,目的就是为了“削权”。

青瓦台秘书室首席秘书曹国在22日,宣布文在寅提出的修宪案内容。(中部每日)

总统既帝王又跛脚 韩国修宪的理由

韩国自1987年以来再度修宪,重点提出将总统现时单任5年制改为4年两任制。当年定立单任5年制是为了防止总统独裁,但单任仅5年很难推动有意义的长远社会政策。韩国政制亦缺乏政党政治,国会无法有效制衡总统关系,以致政党仅成为权力工具,总统大于一切的弊病。

因此韩国总统在韩国国内往往被称为“帝王式总统”,却又因任期太短以致国会不合作关系沦为“跛脚鸭政府”。再加上社会实质由企业财阀支撑,政府推行政策离不开与大企合作,历届总统往往被指政商勾结,贪污丑闻不断。因此改革政治架构,下放总统权力及建立制衡机制是个中关键。

总统下放权力 减少揽权机会

细看这次的修宪内容,确实加入了不少分散总统权力项目。其中包括解除总统作为国家元首的地位,总统在行使特别赦免权时需经委员会审批,过去由总统直接任名的宪法法院院长及法官改为互相投票选出等等。

同时过去由总统直接任命的监察院亦会成为独立机构,由国会选出监察委员;在宪法中“奉总统之命”等的文言亦将删除,增加总理及国会的权力。其他还包括缩小大法院院长人事任命权,废除普通法官任期,废除军事审判制度等,均可被视为减少总统揽权机会的改变。

前总统李明博被捕,韩国总统几乎全员“不得善终”的原因之一,正是与总统的政制架构有关。(视觉中国)

在野党批评仍不足够 或不够票在国会通过

不过有关削权的力度被批评仍不足够,韩国《东亚日报》社论指出,要有效分散总统权力,需进一步把国家四大权力机关,包括国家情报院长、国税厅长、检察总长及警察总长均改由国会选举产生,接受国会监察。情况有如现时美国的中情局、联邦调查局等,需于参议院通过才可就任。

同时修宪案仍未得到在野党普遍赞成。除了上述的检察总长、国家情报院长等外,包括自由韩国党等在野党均要求进一步赋予国会选举总理的权力,让总统与总理相互制衡,不过青瓦台以“这不过是用总统制包装的内阁制方案”为由拒绝。

如此造成了在野党不满,因执政共同民主党在国会仅占四成议席,若最大在野党自由韩国党全员否决,修宪案将难以通过。总统文在寅表示反对党可在下周一(26日)前提出自己的修宪建议案,否则将自行提交此修宪案。不过分析认为文在寅仍容许国会至5月初前制定新的修宪案,外界认为文在寅正计划在今年6月举行地方选举期间,连同修宪公投同时举行。

根据韩国宪法规定,修宪案必需由总统自行或过半数国会议员提出,并获国会三分之二议员赞成才可通过。经表决的修宪案最后需进行公投,获得过半数拥有选举权的国民投票,并获得过半数支持后才正式生效。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