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么是:伦理学 - EP03
伦理学的简义
伦理学(Ethics)是用哲学方法处理道德问题的一门学问,所以其也被称为道德哲学(Moral Philosophy)。当我们试图建构一种道德指导行为的法则时,这便已经进入伦理学的议题中。换言之,伦理学即是对“我们应如何处理此类事件?”“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处理?”“我们依据什么法则来处理?”这些问题的反思、评论与判断。
西方伦理学的起源
西方伦理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哲学问世之前的希腊文学。 在希腊神话(Greek mythology)、荷马史诗(Homeric Hymns)、赫西俄德叙事诗(Hesiod's Theogony)、伊索寓言(Aesop's Fables)等希腊文学皆有记载。简单而言,“伦理”二字源于拉丁文的“ethica”以及希腊文的“ετησs”;本意是指风俗习惯,包括社会的一切规范、惯例、典章和制度;在个人层面是探求普遍且规范的生活法则和行为方式。所以在回答伦理学问题时,我们也往往会涉及两组基本答案:对的(right)或错的(wrong),我们用这组答案来解释行为的结果;还有好的(good)或坏的(bad or evil),这组答案则用来描述动机、品格或事务状态(states of affairs)。当我们对问题的判断涉及到这两组基本答案时,不论问题的字面意义为何,这都已是一种伦理学的思考。
现代伦理学
现代社会的伦理学研究则分为三大项目,规范伦理学、后设伦理学以及应用伦理学。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提出善恶分辨的标准,确定甚么是善,甚么是恶,进而认定何者为善的事物,以作为人类追求的目标。这是一种比较具体的道德规范之厘定、推荐与执行,以及行为后果的观察与反省。在面对“对”与“错”;“善”与“恶”的问题时,规范伦理学尝试有系统地建立决定是非善恶的基本且普遍的原则,包括由此衍申的具体道德规范,以作为行为实践的准则。诸如孟子的“性善论”、边沁(Jeremy Bentham)及弥尔(John Mill)的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或是康德的“义务论”(deontological theory)皆在此列。
后设伦理学(Meta-Ethics)
后设伦理学则更多地集中在讨论道德语言的意义,比如道德的本质问题以及道德的检证。比如道德是主观相对的还是客观的?为什么我们需要道德?应该如何定义道德这些问题。最具代表性的是英国哲学家摩尔(G.E.Moore),他主张平时我们理解的“善”概念是不清晰甚至错误的,而以模糊概念得出的“善”是不可以作为道德之准则。所以他希望通过后设伦理学的路径,找出“善”的真实定义(real definition),即是说明一字词所代表的对象的性质或概念的涵义。
应用伦理学
应用伦理学则更多地与社会争议及真实案例有关,比如政治哲学、职业伦理等,当我们探讨什么是正义的社会、政府,什么是自由、平等、正义的法律,以及有关堕胎、安乐死或死刑的道德争议,这些议题就涉及到应用伦理学的层面了。这方面的哲学家大多都会结合现实情况去作出伦理判断,比如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的正义论以及辛格(Peter Singer)的动物伦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