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陈同佳】台男尖沙咀抢劫案 台湾向港府提请司法互助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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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林姓男子今年10月涉嫌在香港尖沙咀犯下强盗名表案后逃回台湾,日前遭台中地检署声请羁押获准。据台媒报道,台中地检署为取得林男在港犯案事证,日前已透过法务部向港方提起司法互助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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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在10月6日,林男乔装成日本顾客到尖沙咀一间钟表行看表,及后就亮枪抢走两只手表,当中包括有钻石表,分别价值99万港元。林男在现场遗下一把手枪,枪尾部有“叉气口”,相信是气枪而非真枪。
《中央社》的报道称,台中地检署经香港警务部门传真提供疑犯的人别情资请求协查,主动剪报分案,11月11日展开搜索,拘提林男到案,查扣不法所得现金270万余元新台币、劳力士手表4只,以林男涉犯加重强盗罪嫌重大且有逃亡、灭证之虞声请羁押获准。
经台中检警追查,林男今年密集出入东亚、东南亚以及中国大陆,除香港抢劫案,初步判断还犯下4件以上抢劫案。
台中地检署为求事证完备,希望取得案发现场闭路电视片段、受害者书面证供等证据,日前向法务部提出请求。不愿具名的法务部官员周六(20日)证实,已将中检请求透过陆委会向港方正式提出。
对于林男在香港犯案所衍生的司法管辖权问题,法务部早前指若台湾人在香港犯强盗罪,台湾具有司法管辖权,仍会应依台湾法律追诉处罚,并呼吁香港政府提供相关在港证据,共同打击犯罪。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