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全面禁止电子烟 禁烟年龄提高至20岁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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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自周三(22日)起全面禁止电子烟、纳管加热烟及载具,并将禁烟年龄提高至20岁。

台湾卫福部周二(21日)表示,立法院1月12日三读修正通过《烟害防制法》部分条文,根据健康署发出的通知,即日起针对电子烟、加热烟违法产品执行查缉项目,将公布周知稽查成果。

健康署重申修法重点,除了全面禁止电子烟之外,还包括烟品容器警示图文标示面积增加至50%、校园全面禁烟、香烟产品不得使用经主管机关公告禁用的添加物,扩大禁烟室内外公共场所,加重罚责。

若涉及制造、书瑞、贩售、供应、广告类烟品或未审查通过的加热烟及载具,将处以1000万至5000万元新台币(约合259万至1294万港元)的罚金,并令限期改善、回收、销毁,届期未改善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