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推《数位中介法》管网络言论 罚款可达千万 挨批:学对岸管制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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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拟推《数位中介服务法》,日前邀请平台通讯业者举办说法会。该法称,若流言危害“公共利益”主管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限制令”将该留言移除。各平台和通讯软件若不管控“不当言论”,将依法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或拒绝该数位中介提供者电信服务之请求和通信传递。

与会负责人对《中介法》相当忧虑,公听会结束后,迅速在网络引起热议,不少网民认为政府透过《中介法》插手互联网的言论,一旦通过恐再无言论自由,部分网民更讽刺是“中国式言论管制”,亦有网民发现该法与中国大陆《互联网安全法》相似。

台湾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18日举行“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说明会,会中邀请台湾知名网络论坛PTT、LINE、游戏社群网站巴哈姆特、Dcard等平台负责人到场。

根据该法,通讯软件、社交平台、网购平台等都受到管制,业者必须自行判定和移除“不当言论”,若不进行管控,将依法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并通知限期改正,若仍不予改正且情节严重者,主管机关能命令连线服务提供者、电信事业或是设置公众电信互联网者,拒绝拒绝该数位中介提供者电信服务之请求和通信传递。

中天新闻台续牌期间,一直呼吁民众关注NCC是否公正合法行使审查的职权。(中天新闻)

台媒《ETtoday》介绍“不当言论”是依据法案第5条,若主管机关认定言论侵害到“人性尊严之保障”、“国家安全或国防等公共安全维持”、“犯罪侦查或追诉”、“族群、性别、宗教、国籍等仇恨或歧视行为”、“儿童及少年权益之保障”、“公共健康之维护”、“消费者或投资人权益之保护”7个项目,就能对平台进行惩处。

会议后许多业者表示忧虑,PTT法务部顾问许哲仁更称,PTT并没有营利,被列为指定平台纳管“等于命令PTT关站”,网络亦涌现批评声浪。

平台:实际执行难,一律删文恐重创言论自由

华人最大动漫及游戏社群网站巴哈姆特副执行长则以日前“某候选人”论文门为例,他表示,“有人发文抄袭、有人又贴文指出是原创,一定有一方是错的,但要能在第一时间就判断出谁对谁错的人才去哪找?”他指出,对经营者而言会有实际操作上的困难,若《中介法》真执行,经营者会面临庞大的检举案,“最后只会一律删除以求免责,对台湾互联网言论自由造成非常大危害。”

NCC回应则称,《中介法》目前仍在草案阶段,会参考各界不同的看法,也会陆续修正草案文字与架构,将持续与各界沟通。NCC也提到, 针对一些部分非营利、或较小型的业者,将考量是否会免除、减轻其义务。不过面对外界反弹声浪,NCC于19日傍晚临时宣布,暂缓办理原订8月25日的草案公听会,等各界意见厘清后再行办理。

台湾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自2006年成立以来,首度开铡新闻传媒,2020年宣布不予中天新闻台换照,令民进党政府遭质疑迫害民主。(中央社)

台湾《民众网》报道,台湾网民翻出草案,归纳出“若流言有危害‘公共利益’主管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限制令’进而透过法院将该留言移除”,对此网友表达强烈不满,有网友认为这与中国大陆《互联网安全法》如出一辙。

报道提到,据中国大陆《互联网安全法》第58条规定,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互联网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互联网安全法》规范与目前台湾版草案中“可透过法院将该留言移除”说法类似,引发网民批评“果然是一中原则,两个中国都一样”。

台湾在野党包括时代力量、民众党立委也批评“民进党政府此立法,是宛如中国式的言论管控。”国民党籍传媒人赵少康则称,互联网的特色就是百家争鸣,“大家畅所欲言,宁愿过头都不要不及”,他批评《数位中介法》是史上最恶法,硬推行的话人民一定会走上街头抗议。

民进党立委高嘉瑜则在脸书分享郑南榕的照片并称“言论自由绝对是所有民进党人都该誓死捍卫的”,并引用台北市议员王世坚名言“over my dead body”,被网民怀疑是在表示反对《数位中介法》,引发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