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在你心底的名字》抄袭风波延烧 “原创”该如何被保护?
近期台湾电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的同名主题曲获金曲奖“年度歌曲”,却陷抄袭风波,没想到电影剧本近日亦传出纠纷。
该电影监制亦是编剧的知名导演瞿友宁,日前于Facebook发表声明,并贴出与原编剧郑心媚的“著作财产权让与契约书”,表示当初双方已谈妥,强调自己是个非常痛恨抄袭的人。
今日大众对于抄袭、原创等与著作权相关的名词十分敏感,可对于疑似抄袭的作品,常常人云亦云、分不清法律对于抄袭、原创的定义。任何一个作品,或多或少都带有文化历史的痕迹、前人的影子,那该如何分辨“原创”呢?
其实一般大众常说的“抄袭”、“原创”,并没有出现在一般著作权法的范畴中,法律中只有“观念”与“表达”。“观念”类似于概念,两岸的著作权法皆规定,凡属于公式、原理等概念、思想皆不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中。
不过像剧本、小说等由文字构成的创作,想要区分“观念”与“表达”之间的差异,有一定难度。况且法律不可能只单纯保护文字,也一定会保护文字所传递的讯息,那这个讯息是算“观念”还是“表达”呢?
比如武侠小说都会有的门派、武当、少林、武功心法等,或是魔法相关的背景,如:魔法学校、魔法大战、飞天扫帚等,这些都可以创造出除了金庸武侠小说、《哈利波特》以外、上百万种不同的故事内容,就属“观念”、是“必要场景原则”,一窝蜂式地跟着使用并不算抄袭。
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若是保护“观念”,将导致所产生的创作全都是“改作”,反而不利文化交流,因此“观念”不受法律保护。
另外,常看到有民众很生气的表示,自己想到的灵感、点子,被人拿去写成故事,该作品被贴上“疑似抄袭”的标签,不过这样的做法真的会构成抄袭吗?其实,以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仅存在于口头的想法、点子,因为还尚未写成一个包含剧情、气氛、情节的作品,仅只是聊天分享讨论,是不被法律保护的。
因此,对于创作者来说如何让自己笔下的故事情节、人物成为被法律保护的“表达”,就显得非常重要。可以通过详细、具体地描述剧情,或是详述主角的外貌特征、穿着打扮等,而不是用一句“穿件红衣”草草带过,那么在法律上就会觉得这属于“表达”而非“观念”。反之,越笼统、粗糙地刻划,就越容易被判定为“观念”。
身为《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监制兼编剧的瞿友宁表示,《刻在你心底的名字》是用新剧本拍的,已与前身《在天堂的路上》差异极大,绝不是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