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籍船长破坏台湾海底电缆被判3年 国台办:停止政治操弄
一艘具有陆资背景、悬挂多哥(Togo)国旗的权宜船“宏泰58号”今年(2025年)2月涉嫌在台湾海域拖断海底电缆,中国大陆籍船长被判刑三年,成为台湾首宗因破坏海底电缆而被刑事定罪的案件。
国台办表示,海缆损坏是“常见的海上事故”,要求民进党当局停止藉意外事故进行政治操弄。
今年2月25日凌晨,“宏泰58号”货轮在台湾南部海域违规下锚并滞留多日。台湾海巡署发现后将其驱离,仅16分钟后,连接台湾本岛与澎湖外岛的通信电缆“台澎3号”即通报断裂,台湾本岛与澎湖之间电话与互联网一度中断,并造成中华电信损失1900万元(新台币)损失。
由于事发海域当时并无其他船只出没,海巡单位随即将“宏泰58号”与船上人员依现行犯扣留,并移送检调单位调查。
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王姓船长当时明知处于禁锚区仍刻意下锚,并指示船只以“Z字型”方式在海缆上方移动,有勾断海缆的“主观犯意”。其余七名船员因仅听从命令、涉案证据不足未被起诉,收容后均被遣返回大陆。
王姓船长在审理期间承认下锚指示属实,但否认蓄意破坏海缆。他称,船只轨迹呈“Z字型”是因流锚造成,且他未注意海图上已标示海底光缆,属疏忽失职,但非蓄意行为。
台南地方法院6月12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王姓船长违反《电信管理法》。法官指出,王姓船长作为航行负责人,应熟悉海域状况,却放任船只在未妥善定锚下任意徘徊,导致电缆断裂,严重干扰台湾民生通讯及公共资讯,因而判其三年有期徒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诉。
据了解,“宏泰58号”虽登记于多哥共和国,其船东公司则注册于马绍尔群岛,但船上包括王姓船长在内的八名船员皆为中国大陆籍。外界质疑,这很可能与北京的“灰色地带作战”有关。海委会主委管碧玲则表示,该艘船被记录在海委会的黑名单里面,被视为是中度威胁。
针对台南地院判刑,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回应称,海缆损坏是常见的海上事故,“民进党当局刻意对此进行炒作,早有政治图谋,目的是攻击抹黑大陆,煽动两岸对立对抗”。
朱凤莲强调,“我们对民进党当局操弄司法打压大陆籍船长表示坚决反对,要求民进党当局停止藉意外事故进行政治操弄,保障当事人各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