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台陆委会:陈同佳可在台驻港办事处临柜申请赴台签证

撰文: 杨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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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陈同佳的投案方式,台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呼吁陈同佳应该找回初心,尽速与“单一联系窗口”联系;他也提到,陈同佳也可直接赴台湾驻港办事处递件申请签证。

邱垂正不断呼吁陈同佳尽速与单一联系窗口联络,但也说陈同佳可直接赴台湾驻港办事处办理签证。(杨家鑫 /多维新闻)

10月8日,台湾陆委会举行例行记者会。有记者问,陈同佳能否直接前往台湾驻港办事处临柜办理签证,或在转机台湾时突然投案?台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指出,如果陈同佳确定要来台湾面对司法,随时可以透过联系窗口联络,台方已准备就绪,一切依法处理。

他表示,对于港府或陈嫌代理人各种投案的前提、假设性说法,陆委会没有进一步说明或评论;只是呼吁犯嫌及港府拿回初心,具体行动,尽速与我窗口联系。他并强调,本案的关键在于陈嫌真实的投案意愿以及港府的责任感。

针对媒体追问陈同佳若不联系窗口,直接赴台湾驻港办临柜申请签证,台方是否受理?邱垂正说,“我们没有不受理,你可以递件申请,就会依法处理”,对于任何港人赴办事处递件申请,都会给予必要处理,“他也可以去那边递件”。

他表示,如果陈同佳要投案,就必须要去办事处申请签证,那台方会依相关规定来加以办理。不过,台方一直强调,过去联系窗口就是提供给陈同佳,如果陈要回来投案,这是一个非常清楚的联系窗口,如果有投案真实意愿的话,应该尽速与窗口联系。

邱垂正也说,因为疫情缘故,目前有边境管制措施,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陈嫌不可能以转机或其他方式来台。

至于双方有没有考虑以台港半官方的策协两会平台协商处理,邱垂正表示,长期以来,台方均透过策进会和协进会的平台,与港方建立制度化的合作机制,并以刑事法律合作为优先,以期解决台港人员交流频繁所衍生的犯罪问题,避免彼此成为犯罪者逃匿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