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潘太促港府放下歧见 与台商讨自首安排打破困局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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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计划本月内赴台自首,惟台、港政府就自首安排争拗不断,台方日前称与港府“好好的谈”,港府则指需要台方确认社陈赴台,才可透过警务合作机制协助实际行程安排。死者潘晓颖的母亲今早出席网台节目时表示,希望港、台双方尽快放下岐见,解决问题,打破困局,让她的女儿尽快沉冤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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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太表示,虽然近日本港保安局及台方都有不少说法,但她最质疑陈同佳是否有诚意自首,例如不理解陈同佳一方为何从未到台湾的驻港办事处与他们沟通。潘太亦对陈同佳一直住在警方的安全屋感到不满,因为他犯案时已是成年人,而且住安全屋的开支,由市民缴交的税款支付,令她对此有质疑,“应该堂堂正正出返来”。
事件因为修例演变成全港的社会事件,潘太指自己对这发展始料未及,她只能说,对事件发展至此感到无奈及无助。潘太忆述,自己一开始找民建联协助,是因为作为母亲只希望尽快处理事件,所以找议员帮忙,并在朋友介绍下找了“某政党”帮忙,期间自己亦一直努力写信,强调自己不懂政治及法律,后来是听闻有草案可以协助,就到了现场出席支持修例的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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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桐指港府掌握陈同佳案证据重要 促考虑交台
律师黄国桐出席同一节目时,反问港府为何不体谅潘太心情,由执法部门提供资料给台方。他指,在法律观点上,行凶者有多大程度故意作出该行为很重要,因为如果行凶者没有想过行为的后果,在台湾只属过失致死,那只是两年(应为五年)监禁,如果激于义愤而杀人,亦只会被判监七年。
他指,港府明知相关资讯、证据重要,而陈同佳在其律师协助下,亦应该掌握这些关键,故促请港府考虑将有关资料交给潘妈妈,带到台湾的地检署让台方使用。潘妈妈指,她应可以在警方手上取回女儿的手机、片段及相关通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