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籍男在赴台航班“指侵”邻座女生 遭台法院判囚4年 上诉失败
40岁菲律宾籍男子肯尼斯(Kenneth Bolivar Distura)去年在西雅图搭乘长荣航空班机赴台,他在飞机上起了色心,抚摸邻座的美籍女子胸部,又撕裂对方的内裤并用手指侵犯她的下体。
早前桃园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肯尼斯4年徒刑,刑后驱逐出境。及至本周四(3日),高等法院再驳回上诉,肯尼斯得悉后称“这不公平”。
据台媒报道,事发在去年8月12日凌晨,肯尼斯搭乘长荣航空BR03班机由西雅图飞往桃园,他见邻座的女子单独搭机,不顾对方拒绝,强行伸手摸她身躯、搓揉胸部,还撕破女子的内裤用手指性侵。21岁受害女子表示,肯尼斯坐在她左边靠走道的位置,她座位则在中间,起飞后她本来已经入睡,却惊觉遭触控左臂、左腿,她一开始还以为对方是“不小心的”,拨开后对方却竟变本加厉。
受害女子说,机上关灯的7小时期间,她不断遭骚扰,肯尼斯用双手撑开她内裤,再用单手触碰阴部并插入。她说,因为太过害怕,没有想到可以直接站起来离开,直到灯亮了,有人去上厕所,她才趁机向空服员求救。航警局获报,在飞机降落后将肯尼斯逮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肯尼斯否认强制性交,他指女方没有任何拒绝的动作,也没有马上反应求助。肯尼斯说,女方没有把脚合起来或是大喊,因此才能把手指放进去。但空服员证称,当时发现女子站在中间厨房的位置,上前关心后她就开始哭,颤抖着说“everywhere”,描述被摸透。
报道称,受害女子当时是要来台湾转机到日本赚钱,因机票费用超过5万元新台币(约合港币1.3万元),事后没再来台作证。但由于肯尼斯在台湾的长荣航空班机上犯罪,且航班后来降落在桃园国际机场,因此台湾有管辖权。
桃园地方法院认为,肯尼斯为了私欲而不尊重女性性自主权,让对方身心严重受创,考虑他大学毕业的智识程度、“家境贫寒”,判他4年徒刑,并认为不应居留在台湾境内。
高院开庭时,肯尼斯承认“做错了”,但仍认为没有违反女方意愿,还觉得女方“也很享受”。高院认为,肯尼斯无视他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没有真挚的悔意,而原审量刑没有滥用许可权的情形,因此驳回上诉。肯尼斯得知刑期和一审一模一样后表情失落,在还押看守所时表示“这不公平”。
(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