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官裁定党产条例全部合宪 国民党党产难逃追征
撰文: 屈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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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2016年在台湾全面执政后,针对国民党在台湾后所取得的党产是否适当,设置《不当党产处理条例》(简称党产条例),并设置行政机关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对国民党不当取得之党产进行追征。不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过去认为党产条例有违宪疑义,声请释宪。台湾大法官今天(28日)公布解释结果,确认党产条例全部合宪。国民党党产势必难逃追征。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成立后,陆续认定与国民党有关的中投公司、欣裕台、妇联会等为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国民党不服认定,分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三个合议庭之七名法官,认为党产条例有违宪疑义,向台湾大法官声请释宪。
台湾大法官先于6月30日进行言词辩论,邀集声请人、相关机关、关系人、鉴定人等到庭陈述意见,但声请的法官们为避嫌而缺席辩论庭。最后,台湾大法官8月28日做出释字第793条解释,声请释宪的条文全部合宪。
在党产释宪结果未公布前,国民党主席江启臣今天中午回应表示,党产是“历史问题”,认为在扁政府时期就已经针对不法党产进行处置,质疑民进党、蔡政府是针对国民党何来不法,更不应该将国民党党产问题当作自己的选举提款机。
据台媒报道,国民党党产过去最高峰时期曾近918亿元(新台币,下同),2010年在党主席马英九任内剩下274亿元,2016年民进党政府上任后三度通过《党产条例》并成立党产会追讨党产,目前国民党有193亿元党产遭冻结、109亿元遭追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