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渗透法》无法制定施行细则 陆委会:将提供参考案例

撰文: 杨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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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反渗透法》已于1月15日公布施行,台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喀尔)当天提到,将成立协调小组,要讨论反渗透法的施行细则。
对此,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16日表示,《反渗透法》在母法没有授权制定施行细则。协调小组将从《反渗透法》立法背景、立法精神、既有法规,提出参考案件类型,给社会各界参考。但实际行为是否违法,要由司法机关做最后判断。

邱垂正表示,《反渗透法》没有授权制定施行细则,协调小组将提供参考案例。但也强调实际行为是否违法,要由司法机关认定。(杨家鑫/多维新闻)

蔡英文于15日指示行政团队做3件事情,一是持续倡导《反渗透法》,避免民众因误会造成恐慌,即时澄清假讯息;二是成立专案小组,主动把什么样的行为违法、什么样的行为不违法,对民众清楚说明;三是请海基会设立“咨询服务窗口”,也把搜集的意见交给小组处理。

陆委会随即会同内政部、外交部、法务部、中选会及海基会等相关单位共同成立“因应反渗透法施行协调小组”,由陆委会主委陈明通担任召集人、副主委邱垂正担任副召集人,各相关机关之副首长担任小组成员。

1月16日,陆委会举行例行记者会。针对行政院发言人称小组是要讨论“施行细则”,邱垂正表示,《反渗透法》在母法是没有授权制定施行细则的。协调小组已做分工,协调目前相关主管机关,基于各项主管权责,从立法背景、立法精神、既有法规,提出参考案件类型,给社会各界参考。

他指出,小组也将持续追踪执法状况并搜整案例类型,进行滚动式检讨;未来法案如有研修的需求,将由所涉业管机关视情形领衔修法,再会衔其他机关,依一般法制作业程序来进行。

不过,邱垂正也提到,实际行为是否违反《反渗透法》、法律适用的认定,要由司法机关进行最后的判断。

关于台商忧心误触法网,以及接受“落地接待”是否有违法疑虑,邱垂正重申,《反渗透法》是最小必要范围规范,定义与构成要件严谨。希望各界不要有过度担心,只要不是接受境外敌对势力的指示、委托、资助,同时在台湾从事五种不法的行为,包括违法提供政治献金、助选、游说、破坏集会游行以及传播假讯息干扰选举,就不会受处罚。“但相关个案要看具体事实再来认定,如果进入司法程序,就不方便评论。”

至于有国民党人士被质疑涉入王立强案,被民进党批评国共联手介选,是否违反《反渗透法》。邱垂正表示,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尊重司法机关的侦办。《反渗透法》是15日才公布实施,没有溯及既往的问题,是否违反《反渗透法》,会跟相关机关加以审酌。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喀尔)于当地时间1月15日提到,协调小组的成立,是要讨论反渗透法的施行细则。(杨腾凯/多维新闻)

此外,关于港女命案的受害家属可申请被害补偿金,邱垂正表示,其适用法律是《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在中华民国境内遇害,受害者都可以依法提出被害人补偿金申请。被害者家属可以在两年内向法务部提出申请,相关案子是发生在2018年2月,所以今年2月就会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