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反渗透法》生效 国安问题何以起争议?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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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于去年除夕通过的《反渗透法》周三(15日)正式生效,其内容针对“境外敌对势力”,防范其渗透影响台湾的选举投票、或是指示举行集所、游说等政治活动,矛头直指北京。放在当今台湾的政治格局来看,《反渗透法》的出现不让人意外,但从它在台湾内部引起的争议——反对者质疑它是恢复戒严时期威权统治的“恶法”,立法过程中执政民进党又被抨击滥用“多数暴力”强行闯关,不容社会广泛讨论——也让人看到台湾社会的政治张力,以及“国家安全”对一个政权的意义。

蔡英文早在2016年当选总统后,已提出《反渗透法》的初案《国家保防工作法》,但当时立法却引来不少争议。包括国民党统派在内的反对声音主要担忧法案通过后,当局可以作政治检控,假若定义不好将有可能成为控制人民、打压自由意见的手段。他们甚至担心这使台湾走回到1987年前戒严状态下的威权统治,称之为“威权复辟”或是“人二复辟”(即人事室的第二间办公室,戒严时期台湾各政府部分都设有此进行政治工作)。前总统马英九更指通过《反渗透法》违宪,亦有传国民党可能提出《反渗透法》释宪。

重回戒严时代?

当然,将台湾现在的《反渗透法》直接与戒严时代的威权统治比较并不合适。戒严时期的国民党政府对法律和舆论都有较强的全面控制,与今日台湾不可同日而语。一个最明显的差别是,台湾当局如果要运用《反渗透法》,必须通过法律过程,而且可能被覆核是否有违宪法,存在一定制衡。可以想像《反渗透法》未来的具体执行,会成为政治与司法两界的角力。

民进党以民主防卫为由,在立法院成功推动《反渗透法》立法。(资料图片)

再者,虽然台湾社会对这次立法有不少疑虑,甚至是反对声音,大陆国台办则直斥其为“不折不扣的恶法”,但以台湾现今的政治格局以言,通过《反渗透法》也不难理解。前年地方选举惨败后,蔡英文与民进党面对如何守住权力的难题,操作两岸议题不让人意外地成为其当然选项。就大环境而言,台湾在经济与外交上都面对大陆挤压。经济上,大陆以限制内地人到台湾旅游投资等经济措施打击民进党政府,而包括大陆、日、韩和东盟十国在内的区域经贸协议RCEP快将落实,也会进一步令台湾在地缘经济上更为孤立。另外,不断有邦交国与台北断交,转与北京建交,令台湾在外交上更为孤立。在这个背景下,蔡英文及民进党致力营造所谓的“芒果干”(亡国感),激起台湾人的恐中恐共情绪。香港爆发的反修例运动,成为刺激这股情绪的催化剂,《反渗透法》也在这种政治氛围下面世。

2019年12月31日,新党发言人王炳忠(左3)、不分区立委候选人陈丽玲(左)等人到台湾立法院外抗议反渗透法是“绿色恐怖”。(中央社)

主权政府指定动作

《反渗透法》法案在总统与立委选举进入最后倒数之时于立法院三读,并以69票比0票过关。国民党虽然强烈反对法案,但该党立委不少无视党的动员,选择缺席投票,到场的则全部“弃权”。台湾社会的政治化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撇除条文内容与立法过程中的政治争议,台湾通过《反渗透法》亦重新提醒港人一个不得不直接面对的问题——《基本法》23条立法。为国家安全立法是政府彰显与维护主权的必由之路,中国固然重视,西方民主社会亦不例外。英国的《判国罪》更可追溯至1351年。任何一个地方的政权都难以置“国家安全”不顾,即便条文引起争议,但蔡英文政府推动“国家安全”立法,逻辑不难理解。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特别行政区,则受相关宪制责任约束。台港两地不同之处在于,在两岸分治现实下,台湾有空间立法维护自己的“国家安全”,其对应的“国”是“中华民国”;香港则在“一国两制”之下获得自行立法的条件,但要维护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安全。

23条立法在香港一直是个极敏感的政治议题。不过,正如台湾担心北京“渗透”,中央政府也绝不可能放任香港存在国家安全漏洞,即使港人不愿自行立法,中央亦可能有所行动,所以香港总不能永远“鸵鸟式”处理23条立法问题。与其担心会否立法,不如务实地参与立法讨论及完善条文,确保法例能符合人权规范,不会不合理地限制到港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