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陈同佳】台男尖沙咀抢劫案 台湾向港府提请司法互助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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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林姓男子今年10月涉嫌在香港尖沙咀犯下强盗名表案后逃回台湾,日前遭台中地检署声请羁押获准。据台媒报道,台中地检署为取得林男在港犯案事证,日前已透过法务部向港方提起司法互助请求。

尖沙咀表行门外地面遗下一支假枪。(赖雯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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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在10月6日,林男乔装成日本顾客到尖沙咀一间钟表行看表,及后就亮枪抢走两只手表,当中包括有钻石表,分别价值99万港元。林男在现场遗下一把手枪,枪尾部有“叉气口”,相信是气枪而非真枪。

《中央社》的报道称,台中地检署经香港警务部门传真提供疑犯的人别情资请求协查,主动剪报分案,11月11日展开搜索,拘提林男到案,查扣不法所得现金270万余元新台币、劳力士手表4只,以林男涉犯加重强盗罪嫌重大且有逃亡、灭证之虞声请羁押获准。

台中地检署与刑事局中部打击犯罪中心侦破林姓男子赴香港等地强盗案,11月13日举行记者会说明案情,会中并展示检警所查扣的各式赃证物。(中央社)

经台中检警追查,林男今年密集出入东亚、东南亚以及中国大陆,除香港抢劫案,初步判断还犯下4件以上抢劫案。

台中地检署为求事证完备,希望取得案发现场闭路电视片段、受害者书面证供等证据,日前向法务部提出请求。不愿具名的法务部官员周六(20日)证实,已将中检请求透过陆委会向港方正式提出。

对于林男在香港犯案所衍生的司法管辖权问题,法务部早前指若台湾人在香港犯强盗罪,台湾具有司法管辖权,仍会应依台湾法律追诉处罚,并呼吁香港政府提供相关在港证据,共同打击犯罪。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