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儿因无牌保母疏忽惨成植物人 台单亲妈为医疗费沦落风月场所
去年台湾新竹发生2岁男童遭无保母执照的杨女,以不明方式殴打男童头部,甚至抓去撞地板、墙壁,检方发现男童头部受重伤,几乎成了植物人。新竹地方法院判杨女犯业务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处有期徒刑两年。男童母亲说,杨女被关也无法让孩子变健康,她希望杨女能分担照顾费。
杨女前年1月起在新竹住处,以日薪1千至1千3百元(台币,下同)代价,24小时照顾男童,男童母亲因要工作,偶尔将男童带回照顾,去年7月27日上午10时许,杨女疑因不耐烦,殴打男童头部,甚至抓去撞地板、墙壁,导致男童重伤,送医救治男童脑神经萎缩及受损、右侧肢体瘫痪与癫痫,由新竹市政府向检方提出告诉。
新竹市警局鉴识科发现,在杨女照顾男童住处墙壁有喷溅血迹,高度落在185厘米至204厘米间,男童未满3岁、身高仅90厘米,几乎判定血迹不可能留超过身高两倍以上位置,应为受到外力所致。
法官认为,虽男童可能被杨女以不明方式殴打甚至抓头撞地板、墙壁,但当日男童送医身体外观并没有出现血迹,加上墙壁的血迹位置,也只能代表男童的血曾经喷溅至此,无法判定事发经过,难推论是杨女故意伤害男童等行为。经覆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足资证明或补强男童所受的伤害,为杨女所致,基于“罪证有疑、利于被告”证据法则,应认男童所受伤势,是在托育期间,因杨女疏于妥适照顾与保护所致。
法官审酌,杨女受托全日托育男童,应要注意妥适照顾与保护他,也得避免男童发生危险或受伤,竟疏于妥适照顾与保护之过失程度,及因其过失行为造成男童所受伤害严重,对他的家属造成伤痛,因此判杨女犯业务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处有期徒刑2年。
对于判决结果,男童母亲说,因儿子脑伤严重,已成植物人状态,气管切开插鼻胃管,住进一家护理之家接受24小时照护。目前儿子昏迷指数约5,虽肢体有些动作,仍属于无意识的动作,她每天下班都得赶去陪儿子,帮他洗澡、喂食。
她说,当时儿子住院又要缴钱,在急著用钱的焦急心态下,一个月内在调解委员会调解下,接受3万6千元的赔偿金与杨女和解。但每月护理之家开销至少4万元,一般工作无力负担,她只能回到特种行业,到酒店当妈妈桑带小姐,赚钱照顾儿子。她说,儿子变成了植物人,每月医疗等生活开销让她喘不过气。她的父母亲也因她未婚生子断了来往,甚至得知孙子变成植物人气得大吵一架。
男童母亲说,她因与对方和解,仅收下和解金3万6千元,杨女只有在她要求下,每月1至2次探望儿子。现在的生活,她每日从酒店下班后,就到护理之家照顾儿子,也希望杨女能共同负担照顾儿子责任,无论是透过医疗支出,或自己来护理之家协助,希望杨女能负点责任。
【本文获“联合新闻网”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