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空军退役上校投身共谍刺探台军情、吸收军官 判刑20年定谳

撰文: 许祺安
出版:更新:

台湾退役空军上校刘圣恕涉嫌吸收现役、退役军官,为北京刺探台湾军情,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国家机密保护法》判处刘圣恕有期徒刑20年,最高法院13日驳回上诉定谳。

台媒《中央社》报道,全案起于刘圣恕2013年间退伍后,转往内地经商期间遭陆方情治单位吸收,返台后借由自己的军中人脉渗透台军,拉拢现役及退役海军、空军军官,涉嫌发展组织。

台湾检调查出,刘圣恕借由空壳公司掩饰中国大陆支付的非法收入、佣金,收取新台币20万元至70万元(约合48217至168760港元)报酬,若有提供台湾军方情资,更可获取新台币3万元至10万元报酬(约合7232至24108港元)。

为鼓励检举中共谍案,台湾国家安全局会为提供破案线索的人士发放奖金。 (Google map)

台湾高等检察署高雄检察分署将刘圣恕等7名被告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起诉,并移由台湾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审理。高雄高分院后认定刘圣恕等7人的犯行,事证明确,判处刘圣恕有期徒刑20年,并没收犯罪所得新台币1670万9000元(约合402万8310港元)。

至于其他6名涉案被告起诉结果,报道指出,现役刘姓男少校获判无罪;退役孙姓中校与妻子现役刘姓女少校各判刑19年6月、20年6月,并没收孙男犯罪所得新台币96万9000元(约合233612港元);现役邓姓少校、龚姓少校、林姓友人各判2年、3年6月、得易科罚金6月。

台湾最高法院认为,刘圣恕、邓姓少校、龚姓少校、林姓友人等人的判决无违误,此部分驳回上诉定谳;至于被指控提供情资的刘姓男少校,由于检察官举证不足,此部分驳回检察官上诉,无罪确定。

最高法院指出,二审对于退役孙姓中校与妻子现役刘姓女少校等人的判决理由,以及二审谕知没收孙男与刘圣恕的犯罪所得等,有理由不完备,调查未尽的违误,因此撤销此部分判决,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此外,高雄检察分署另查出此案的其中一份机密资料,源于负责地勤业务的空军松山基地指挥部郑姓少校,依法追加起诉郑男。高雄高分院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判处郑男1年7月徒刑。经上诉,现由三审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