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干涉选举案 二审判决维持2年刑期
撰文: 卢炜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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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尔上诉法院周三(21日)对前总统朴槿惠介入新世界党(现名:自由韩国党)干涉选举案进行二审并宣判,裁定驳回检察院的上诉,维持原审裁定的2年刑期。
韩国区域法院7月裁定朴槿惠在2016年国会大选前的党内初选,她为推荐“亲朴派”到胜算较大的选区参选而进行非法民调,有违《公职选举法》。她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韩国检察院其后就刑期提出上诉,要求加刑至3年,但上诉法院周三维持一审的2年刑期。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于8月24日就“亲信干政案”判处朴槿惠入狱25年和罚款200亿韩圜。(约1.3亿港元)她7月20日又因收受国家情报院(NIS)及其他政府机关的贿款而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连同违反《公职选举法》被判入狱的2年,她须服刑33年。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