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汉相亲当晚与女子在车上发生关系 遭控强奸坐冤狱3年获平反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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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一名男子在相亲当晚就与女子发生关系,之后因被牵线的婚姻介绍所老板索取2万元(人民币,下同)赔偿金不成,对方报警,其后男子更被依强奸罪判刑3年。在服刑3年后,该案近日再审,男子终获判无罪,并将申请国家赔偿。

男子小邸(中)坐冤狱3年,近日该案再审获判无罪,并将申请国家赔偿。(《华商报》)

陆媒《华商报》报道指,男子小邸在2018年2月经一家婚姻介绍所认识一名女子,在第一次见面的晚上,小邸和女子双方都满意对方,又开车到河边上玩,期间两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

其后婚姻介绍所老板称该女子“又不愿意了”,要求小邸拿2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小邸认为是敲诈,不愿意给钱,婚姻介绍所老板于是报警。小邸称,此后几天,他家人和婚姻介绍所老板就该事多次沟通,先后被老板以各种名义要走数千元,但小邸依然因涉嫌强奸被捕。

滦南县法院负责审理该案,小邸在法庭上拒不认罪,称他没有强迫女方,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不构成强奸罪。但在2018年12月,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三年。

在2021年2月,服刑三年后,小邸(前)刑满释放。(《华商报》)

一审宣判后,小邸上诉。2019年2月,唐山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小邸在服刑期间坚持不认罪,一直让家人为他申诉。至2021年2月,服刑三年后,小邸刑满释放。

河北省高院其后审查认为,原裁判认定小邸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要求唐山市中级法院再审。至本年10月10日,唐山中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改判小邸无罪。

小邸称,案发后他因此丢了工作。出狱后,他曾在一些中小学校、职校做过一段时间军训服务工作,后来学校知道他有案底,就不让他参加。为了生活,他只能打散工,比如装货车、为别人替班开吊车等等。至2022年,小邸在家乡开了一家小餐厅,受疫情影响,生意并不是很好。疫情结束后,生意才逐渐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