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涉“阴阳合同”赚1.6亿元天价片酬 国税总局要求严肃查处

撰文: 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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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星郑爽在“代孕弃养”丑闻,近期再卷入逃税风波,她被前男友张恒在微博发文及曝光微信聊天记录,涉嫌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赚取高达1.6亿元的天价片酬。
事后上海市税务局及北京广电局表明正在调查核实,后者并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事件继续发酵,国家税务总局在周五(30日)更发出通报,表示高度重视,已要求上海等相关税务机关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涉嫌偷逃税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郑爽被前男友张恒大爆涉嫌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逃税。(视觉中国)

国家税务总局并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对恶意偷逃税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税法尊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切实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国家电影局亦在同日表示,广大电影从业人员要以此为戒,切实落实有关严格片酬和合同管理、规范纳税方式和税收管理等要求,依法依规从事电影经营活动。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追求德艺双馨,自尊自重、自珍自爱,自觉抵制“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用好的电影作品回报观众。

据此前报道,张恒4月26日在微博曝郑爽涉嫌偷税漏税,签订“阴阳合同”。他披露此前与郑爽父母的微信聊天内容,曝光了郑爽曾想涨电视剧《只问今生恋沧溟》(原《倩女幽魂》)的片酬,原合同是1.5亿元,她希望涨到1.8亿元,但郑爽妈妈觉得有点高,让她见好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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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只问今生恋沧溟》最终给郑爽的片酬为1.6亿元,其为避税分四次打入账户,并签订“阴阳合同”。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

张恒透露,当时《只问今生恋沧溟》的明面合同只是4,800万元片酬,而在拍戏过程中,郑爽更一直催着张恒去要片酬、催款。为了避税,郑爽一家频出奇招,包括让旗下公司女艺人伪造机票骗取报销等等。据了解,郑爽拍摄此剧的周期为77日,日薪约为208万元。随后“郑爽日薪208万”也登上微博热搜,引起热议。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