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复生?】“昆明恶霸”20年前曾判死 如今又成“涉黑典型”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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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昆明日报》4月24日报导,自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以来,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涉黑团伙头目孙小果,与20多年前因强奸、强制侮辱妇女、寻衅滋事等罪被判处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疑是同一人。有网传消息称,孙在被判处死刑后,又经过多次减刑,最终在2012年出狱。
据媒体报道,孙曾是武警学校学生,他的父母均为当地公安部门工作人员。

昆明发布打掉孙小果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新闻。 (网络截图)

据1999年《中国法律年鉴》中一篇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牛正良的文章中记载,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网传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3月9日改判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又于2001年9月份改判为18年零6个月。多次减刑后,孙小果已在2012年刑满释放。

4月25日,媒体从昆明市一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此次被打掉的孙小果,与当初因强奸等罪被判处死刑的孙小果是同一人。云南省公安厅扫黑办一工作人员则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不便透露。

媒体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求证,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档案调取不在其职责范围内,采访则需要发送正式的采访函。而云南省高院档案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档案调取需要在当事人的委托下进行。

孙小果经营的娱乐场所,现在已经转手。(网络图片)

曾涉轮奸判囚两年却从未进监狱

据1999年《中国法律年鉴》上述文章记载,孙小果及其团伙强奸、侮辱多位女性,包括数位未成年女性,行为十分恶劣。

据称,当年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保护费”。娱乐场所的小姐见到孙小果,孙小果叫谁下跪谁就下跪,叫谁拿钱谁就拿钱。昆明流传著这样的说法,“白天小平管,夜晚小果管。”

实际上,1994年,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就曾因轮奸女性被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2年。然而,孙小果没有进过一天监狱。

据《南方周末》报导,孙小果于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个上等兵,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直到犯罪。其母亲孙××在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父亲(继父)李××现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