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凤曾预支物业分成 周星驰:女朋友话等钱使咪畀佢先
星爷周星驰被旧爱于文凤入禀追讨逾7000万港元的豪宅及基金投资分成一案,今日(26日)继续于高等法院开审,于为原告,周为被告,于由前律政司袁国强代表,周则由资深大状文本立代表。周今日是第二日亲自出庭应讯作供,接受于的代表律师袁国强提问。
周曾于2003年出售旺角先施大厦帐面赚了1300万,袁问周为何没有就这宗交易利润的一成给予于,周说:“喺𠮶段时间我有好多物业嘅买卖,我都唔记得咗有呢个买卖,同埋我畀于小姐嘅分成,大部分都系于小姐提出嘅,可能佢喺呢个交易无提出到,所以就无畀到佢。”袁质疑周既然说给10%分成给于是礼物,为何是于主动提出才有,周说:“首先呢个真系一个讲法,一个心意,细节我亦都唔记得,或者𠮶时好忙有其他嘢做,呢个系我嘅谂法,如果大家讲起咪会做,我真系唔记得。呢个系我畀佢嘅礼物,点解佢当时无问我,点解我当时无畀佢,究竟里面有咩原因,我已经唔记得咗。”
周星驰认提出给于文凤10%分成 属表达对女友心意:是两人的私事
袁问周是否10%分成的礼物直接开支票给于就可以,不用有其他文件,周说:“对我嚟讲就系畀钱啦,其他嘅嘢我啲同事会做。”周更表示:“咁个女朋友帮你赚咗啲钱,你分啲畀佢做礼物,我觉得呢个系好正常。”袁问是否无论在物业又或是股票买卖上,周说:“基本上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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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于2007年曾有一次在物业未出售就向胞姐周文姬要求付款10%分成,周表示:“对于呢啲,我嘅记忆系模糊嘅,我大概记得有件咁嘅事,但系细节系模糊嘅。咁如果你女朋友话等钱使,咪畀咗佢先。”袁问周,于可有跟他说过等钱使,周说:“我唔记得,唔好意思,其实我唔系一个记性好好嘅人。”袁即笑言:“唔紧要,我都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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