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欧盟要求阿斯利康加快疫苗供应 遭法院裁定败诉

撰文: 张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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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5月入禀比利时布鲁塞尔法院,要求阿斯利康(AstraZeneca)在6月底前提供1.2亿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苗。法院6月18日裁定欧盟败诉,但同时要求阿斯利康在9月底前供应5000万剂疫苗,否则面临罚款。

阿斯利康原本承诺尽力在6月底之前向欧盟提供3亿剂疫苗,但由于生产过程遇上阻滞,该公司下调供应量至1亿剂。欧盟对此感到不满,决定就供应问题与阿斯利康对簿公堂。

法院18日颁下判词,要求阿斯利康在9月27日前向欧盟提供8020万剂疫苗,当中包括在官司开始后已经提供的3000万剂,其余大约5000万剂则分三期付运。假如没法如期供应,阿斯利康将面对每剂10欧元的罚款,比欧盟原先要求的每剂每天10欧元罚金为低。

判决同时下令阿斯利康仍要尽力达成向欧盟提供合共3亿剂疫苗的目标,法院亦会在9月举行聆讯,再次审视合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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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利康欢迎判决,指法院证实欧盟在疫苗供应上没有专利或优先权,同时法院亦理解公司在生产上面对的困难。公司期待与欧盟委员会恢复合作,共同应对欧洲疫情。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则认为,判决证明阿斯利康没有遵守合约上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