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涉滥用市场地位封杀竞争对手 欧盟重罚133亿港元

撰文: 陈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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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反垄断监管部门周三(20日)以Google封锁竞争对手的网上广告为由,对公司重罚14.9亿欧元(约133亿港元),金额为Google 2018年营业额的1.29%。这是欧盟两年内3度重罚Google。

欧盟负责竞争事务的专员韦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当局这次关注部分具搜寻功能和广告的网站,例如报章和旅游网站。这些网站由Google旗下的AdSense提供广告。

她指出,Google的不当行为包括阻止出版商在其搜寻页面上,刊登来自竞争对手的广告;强制这些网站预留最赚钱的位置给予Google的广告;并强迫网站要求改变做法时,要先征求Google的书面同意。

Google全球事务高级副总裁沃克(Kent Walker)表示,公司已经并将会继续作出修订以回应欧盟的关注。他表示在未来数月,将提高欧洲竞争对手在Google搜寻页面上的曝光率。Google表示同日较早时间称,准备微调欧洲的搜寻引擎,并指修订将涵盖Google购物和Trip Advisor等网站。

这间科网巨企 2017年因在搜寻结果偏袒“Google购物”的价格比较,而被欧盟罚款24.2亿欧元(约215亿港元);2018年再因利用旗下Android手机作业系统封锁竞争对手,被重罚破纪录的43.4亿欧元(约387亿欧元)。

Google期后尝试在网上增加竞争对手的曝光率,亦向Android手机用户提供不同的搜寻器和应用程式选择。韦斯塔格表示,“我们在Google购物和Android的案例中看到积极发展”,但她强调仍会调查Google在求职市场的举动,以及本地搜寻的投诉。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