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阅读日】史书外借50年揭迟还罚款机制失效 美倡取缔

撰文: 陈骏豪 黄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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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史书,借近50年。
1967年,俄亥俄州戴顿大学(University of Dayton)的菲利普斯(James Phillips),借了一本《十字军东征史》(History of the Crusades)没有归还。无人知晓他有多热爱这段近200年的历史,他只解释自己把书误放在其他地方,近日才发现未曾归还。不过他的经历应该会引起不少人共鸣,沉迷书中世界,忘记还书结果要罚款,是不少书迷的烦恼。

沉迷书中世界,忘记还书结果要罚款,是不少书迷的烦恼。(getty images)

现居于明尼苏达州的菲利普斯终于在今年3月归还借用49年的书籍,同时附上一纸字条:“请接受我的道歉,我没有归还《十字军东征史》。我仍是新生时借走了书本,但多年来不知为何放错了地方。”他说,在毕业时没有归还书本,现在该书回到原本的地方,终于舒一口气。

借书强调分享概念

按照当时的规则,迟还书须缴付每日2美仙,即菲利普斯多年来累积罚款350美元(约2730港元);不过经过49年后,戴顿大学已经没有了这本书的记录,只剩书内的旧图书卡证明此书属于图书馆,图书馆方面亦决定不再追究,更赞菲利普斯体贴,将书由明尼苏达州送返俄亥俄州。

不过,密西根州莱纳维郡的一对夫妇就没有这么幸运,2014年夏季杜伦夫妇(Cathy and Melvin Duren)因没有还书遭罚款55美元,一拖再拖后竟收到负责处理小偷案件的经济罪案部门的信件,要求他们即时交罚款及105美元转介案件收费,否则会受到刑事检控。杜伦夫妇认为有关部门做法过火,坚持没有犯下刑事罪,因此只缴付图书馆欠款,但拒绝缴付转介费用,结果被通缉。

纽约皇后区一名男子亦曾因迟还书而被罚295美元。负责为图书馆追数的机构Unique Management Services将他的欠款资料交到相关信贷公司,影响了他的信贷表现。双方告上法庭,该名男子的代表律师辩称欠款不是债务,结果胜诉。

不还书要罚款是应该的,但因罚款而遭刑事检控甚至通缉,或者影响信贷记录,实在是夸张。图书馆的核心概念是分享;逾期还书罚款则是提醒借书人士履行责任,不要因个人的失误或自私耽误其他人阅读书本的机会,及保障投资在图书馆的纳税人。

罚款金额的水平高低非常令人头痛,付得起钱的人明言罚款当作捐款予图书馆,可见对他们来说阻吓力甚低;最需要免费借书服务的低下阶层人士,或会为免一时失误被罚而不借书,或者索性永远不归还,罚款模式可谓得不偿失。

罚钱转为“罚”捐食物

不过罚款金额的水平高低非常令人头痛,付得起钱的人明言罚款当作捐款予图书馆,可见对他们来说阻吓力甚低;最需要免费借书服务的低下阶层人士,或会为免一时失误被罚而不借书,或者索性永远不归还,罚款模式可谓得不偿失。

从成本角度来看,图书馆也可能不想收罚款。不少人以为逾期还书罚款对于图书馆来说是收入来源,事实上罚款不但不算收入,更可能成为开支。罚款得来的资金对比图书馆整体营运资金只是九牛一毛;部分大型图书馆收集罚款所需要的行政开支,可能较罚款本身金额更大。

美国图书馆协会建议取消迟还书罚款机制,指罚款阻碍借书服务。田纳西州城市纳许维尔的公共图书馆则有创新的罚款计划,该图书年初与食物银行合作,每捐献一份罐头或包装食物,便可抵销1美元的逾期还书罚款,或失书罚款等;亦有图书馆为鼓励逾期借书人士归还书本,设立特别赦免日子,无论逾期多久,在那些日子还书都可免罚款,减少失书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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