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掩口费案宣判:34项罪名成立 不予惩罚

撰文: 王海 洪怡霖
出版:更新:

美国纽约州高等法院法官周五(10日)就候任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译川普)掩口费案进行判决,裁定特朗普在此案中34项罪名成立,但鉴于其处于总统权力过渡程序的重要阶段,无条件释放,不予任何惩罚。

特朗普因在2016年大选前向成人片女星丹尼尔斯(Stormy Daniels)支付掩口费,其后伪造商业纪录而被判有罪。

特朗普8日向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提出暂停掩口费案刑事程序的请求,最高法院9日拒绝就掩口费案推迟判刑的要求。

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拒绝特朗普的要求,反对推迟判刑的包括首席大法官罗伯兹(John Roberts)、特朗普委任的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以及三位自由派法官,指案中指控可以通过上诉程序处理,而基于审讯已经表明打算作出“无条件释放”(unconditional discharge)裁决,相信判刑不会对特朗普构成任何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