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原副主席张永泽涉受贿近5200万 一审开庭当庭认罪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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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报道,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永泽受贿一案。张永泽被指控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181万余元。
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1年,张永泽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山南地委书记,山南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环评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18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永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张永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张永泽是十九大以来西藏首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张永泽1969年生,早年在四川工作,后进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接著任西藏环保局局长、山南市委书记等职,并于2017年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