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原副主席张永泽涉受贿被捕 早前通报指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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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周一)通报,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永泽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永泽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永泽是今年元旦后内地第一个落马的高官,也是十九大以来,西藏首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张永泽是云南丘北人,1969年生,早年在四川工作,后进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接著任西藏环保局局长、山南市委书记等职,并于2017年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今年7月,官方披露张永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张永泽毫无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严重扭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不坚决、打折扣,钻营算计、跑官要官,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长期接受他人提供的高档宴请和服务;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通报又指,张永泽违规收受礼金,搞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和环境评价审批工作;私德不修,家风败坏,对家人不管不教;靠环保吃环保,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张永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永泽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届西藏自治区党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