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楼盘疑虚假宣传 苦主申司法覆核:绝不鼓励港人到大湾区置业
内地知名地产商“广州富力地产”涉嫌虚假宣传,将原本不可住人的办公室,宣传成可以住人的公寓,误导买家可以“商住两用”。
买家认为富力地产及美联物业的楼盘广告有讹骗之嫌,又指证监会行为失当,未有履行其监察上市公司的责任,导致买家受损。
一众苦主今日(9日)入禀高等法院,就证监会监管不力一事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证监会主席失职,及向买家作出赔偿。
申请人在其自撰的入禀状透露,涉案的物业富力优派广场由富力地产开发,美联集团代理。证监会容许前述两间公司在香港各媒体刊登卖楼广告,以不实广告引导买家该楼宇可商住两用。
申请人认为证监会有权力和责任监察上市公司行为,对香港上市公司的买卖亦有完善监察制度。申请人又称自己相信香港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在没有疑虑及引诱下才购买。
富力优派广场位于珠海保税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税区实施封闭式管理,除安全保卫人员外,区内不得居住人员。同时,发展商在报章杂志、展销会上以“公寓”为名宣传,正式合约上却注明“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办公”。
买家们发现珠海保税区不可住人后,曾向内地政府、香港有关部门反映及寻求协助,但两地政府都“当我哋喺波咁踢,由我哋自生自灭。我哋有手有脚、行得走得,有咩事都会识得举牌,但阿婆阿伯去大湾区退休,出咗咩事你叫佢哋点算,咪又喺由佢哋自生自灭啰”。
有买家表示,上届及现届政府唱好大湾区,但她作为受害者,“绝对唔会鼓励香港人系大湾区置业,再唔好讲去养老、去退休”。
买家代表梁小姐称,本次事件涉及富力地产和美联物业等两间上市公司,证监会是有权力及责任监测上市公司的行为,却任由前述公司在香港登出含虚假内容的广告。
她介绍,富力优派广场B、C、D、E共售出1200个单位,估计涉及金额约20亿港元,但至今未能集合所有苦主,“较早前喺旺角举横额时,不时都有业主上前咨询,知道问题后先加入苦主群组”。
梁小姐指,买家们已写信到各个政府部门申诉,并透露地监局已结案并给予回复,后续会征询法律意见,并考虑是否对其他部门申请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