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要求公务接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工作餐每人不超120元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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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接待单位按照压缩一切不必要公务接待的原则,严格接待审批。”
当中要求不得聚众迎送,工作餐费每人不得超过120元。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务求简朴,工作会议、一般性公务活动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提供水果、不制作背景板。
《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将于今年(2023年)7月25日起施行,相较于2014年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办法在迎送活动、餐费标准方面更为细化。
根据该《办法》,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办法》指出,工作餐费标准由各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确定,但每人不得超过120元人民币。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务求简朴,工作会议、一般性公务活动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提供水果、不制作背景板。
此外,在过去“不得清场闭馆”的基础上,新印发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还明确,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