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东西德统一 人大学者抛“两岸货币可1:1结算”

撰文: 陈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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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著名两岸关系研究学者王英津近日在最新出版的期刊文章指出,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可采试点方式,让台湾青年在福建省报考地方政府公务员。此外,王英津引东西德统一经验,指东西德马克汇率按1:1方式结算,也可带给中国大陆“启示和借鉴意义”。

王英津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著有多本专书探讨两岸政治定位。

王英津在最新一期《台海研究》学术期刊发表〈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的意涵、意义和路径〉一文。他指出,东西德是国与国关系,两岸是一个中国内部两个政权的关系,但除此重大差别外,西德与大陆角色相同,是促统方,东德与台湾角色较类似,前期坚持国家统一,后期改行分离主义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王英津。(中新社)

王英津指出,上世纪1970到80年代,东西德马克的实际购买力比价是100:12,但两德在贸易结算时,西德马克按照1:1官方比价来结算,“这启示我们,为吸引台湾同胞,针对同大陆进行贸易活动的台湾企业和个人,在贸易结算时,是否可以效仿东、西德马克的结算模式,在人民币与台币之间实施一个‘两岸之间’的结算比例,以便使跟大陆进行贸易往来的企业和个人更加受益,进而吸引他们同大陆进行贸易往来。”

但王英津不忘强调,享有此优惠结算应设置条件,如在政治上须坚持一中原则、反对台独,且可行性尚须进一步论证。

王英津认为,西德凭借其强大经济实力,力推两德间密切经贸往来和社会文化交流,增进双方人民了解,克服两德间日益加深的疏离感,东德虽知晓西德的意图,但巨大的经济诱因使东德始终难以下定决心,在互动政策上总是不断松动。

王英津提到,福建省在两岸融合发展的特殊地位,扮演“探路者”角色,可进一步在福建做好台湾青年报考地方政府公务员的试点工作,对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以及有关组织如工商联等职位,亦可考虑给在内地工作居住的台胞分配适当名额。

事实上,福建省早在2010年就曾抛出“探索在专业性比较强的一些公务员岗位招考台湾专业人才”,当时马英九政府时代的陆委会便强调,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规定,台湾人民不得担任大陆党政军等公职,若违法将被处以10万到50万元新台币(约合2.5万至12.8万港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