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稳增长“22条”政策 力促进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周三(28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清介绍了《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等22条新政。吴表示,稳增长“22条”是在综合了国家政策、市场呼声与多方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形成的,是在稳增长重要窗口节点上出台的接续型升级版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著力助行业促发展、著力强主体增动能、著力扩需求稳增长、著力优环境强服务等四大方面。
据介绍,上海将著力助行业促发展,主要聚焦文化、旅游、体育、会展、广告、航空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各类生活性服务业,具体包括加大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纾困力度,实施电影票价补贴、专营商业影院和体育健身场所复工复市补贴、专业剧场一次性停业补贴和限流补贴;加大航空业纾困补助力度,制定实施2022年上海航空业补助方案,对消杀、核酸检测等方面给予补贴等。同时优化餐饮、住宿等行业稳岗补贴认定条件,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
著力强主体增动能方面,主要是聚力支持中小微市场主体做强做优,进一步激发内生活力动力,具体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市级给予奖励,鼓励各区配套支持;对入选市级、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奖励全覆盖,由各区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别给予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下同)、30万元奖励;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等。
著力扩需求稳增长方面,主要是从投资消费、外贸外资、重点产业等供需两侧同步发力,为全年经济增长提供助力,具体包括全力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大力促进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取消对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移限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底,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市场,优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条件,开展长三角区域性“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支持重点产业升级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亿元等。
著力优环境强服务方面,则主要从金融纾困、医保降费、清费减负等多渠道协同施策,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其中金融纾困方面,包括会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将一般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统一下调至0.8%,对符合条件的本市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下调至0.5%;实施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贴费,对2022年第四季度通过市融资担保中心担保、从上海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普惠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最高20万元等。
吴清表示,这波新政持续聚焦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别和中小微企业;政策目标也从“救急难”转向“促发展”,从纾困企业抗疫转为稳定经济基本盘。他强调,这波政策有效期限不限于今年最后3个月,除具体条款有明确执行期限外,其余条款均是常态化政策,可以跨年度施行,要以政策长效性支撑经济运行稳定走远。